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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内容

未知 | 2020-11-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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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

  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

  4.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8.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9.《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4)。

  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必要时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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