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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禹城市人民政府 | 2020-11-2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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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为加快推进德州高新区建设发展,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介绍

  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山东省禹城市,1999年启动建设,2002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9月,国务院行文批复晋升国家高新区,是山东省首家设在县级的国家高新区,是中国产业园区创新力百强、国家生物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山东省最佳投资园区。先后荣获国家火炬禹城功能糖产业基地、中国产业园区成长力百强、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国家级称号。

  二、选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1.财政金融部部长1名。

  2.产业招商促进部副部长1名。

  3.建设管理部主管1名。

  三、选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编制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即《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禹委发﹝2020﹞5号印发之日)。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健康稳定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认同高新区改革创新创业理念,知悉并确认本次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制度内容。

  (二)岗位资格条件

  1.财政金融部部长:现任正科级干部,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财税业务、财务工作,了解财政方针政策,有财政税务相关工作经验。

  2.产业招商促进部副部长:现任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熟悉开发区相关政策,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3.建设管理部主管:参加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3:30—2020年11月27日18:00

  联系电话:0534-7365061

  (二)资格审查

  由禹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2:1,则取消选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择优比选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专业特长、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择优比选,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将不再通知。

  (四)面试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组织考察

  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相关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委监委、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

  (六)聘任上岗

  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管委会与本人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完成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试聘职务。

  六、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人员纳入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员额管理,执行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2.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全程监督,对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3.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报名登记表.doc

  德州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http://www.yuchengshi.gov.cn/n57388147/n57394155/c5900804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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