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选干报考指导

首页 > 公选遴选考试 > 报考指导

2020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哪些情况不得报考?

未知 | 2020-11-27 16:04

收藏

文章页

  2020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哪些情况不得报考?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健康稳定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认同高新区改革创新创业理念,知悉并确认本次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制度内容。

  (二)岗位资格条件

  1.财政金融部部长:现任正科级干部,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财税业务、财务工作,了解财政方针政策,有财政税务相关工作经验。

  2.产业招商促进部副部长:现任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熟悉开发区相关政策,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3.建设管理部主管:参加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