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是否在省内缴纳社会保险为参照)以及已在省外落实工作单位(以省外缴纳社会保险为参照)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相关材料,均须于2020年12月4日以前取得。
(六)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已参加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被录取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