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滕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如何?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滕州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警务力量构筑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滕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