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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范围和条件

未知 | 2020-12-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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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机关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及医疗机构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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