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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第四人民医院 “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47人)

聊城第四人民医院 | 2020-12-3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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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47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A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附件1)。

  2.B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国内外重点高校毕业生(国内外重点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3.C类岗位引进范围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A类B类1980年1月18日以后出生;C类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等。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3)招聘岗位有硕士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共计4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B类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8:30至2021年1月22日下午16:00

  (2)C类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49号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明德楼六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A类和B类岗位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C类岗位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C类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填写《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四、组织考试

  (一)A类和B类岗位

  本次A类和B类岗位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1日。面试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1、博士。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直接进入考察;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先进行面试,面试不设淘汰比例,全部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作为考察时的参考指标之一。

  2、硕士、本科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dsrmyy.com/)公布。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C类岗位

  C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外请专家组成。

  3、笔试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技能操作的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C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C类岗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博士直接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进入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2、A类、B类硕士、本科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3、C类硕士、本科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

  4、考察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需做心理测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和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谈、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本公告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2114100

  监 督 电 话:0635-2113401

  附件1:AB类高校名单--修改.doc

  附件2:2021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A类).xls

  附件3:2021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B类).xlsx

  附件4:2021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C类).xlsx

 
来源:http://www.lcdsrmyy.com/renliziyuan/rencaizhaopin/2020-12-31/9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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