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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选拔录用选调生(常规)资格复审材料

未知 | 2021-01-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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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聊城市选拔录用选调生(常规)资格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推荐报名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尚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未就业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考生,须提供按期转为预备党员、未就业证明原件。

  (7)报考县(市、区)直机关职位的,按岗位备注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符合组织、纪检部门回避规定的,梳理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等亲属的从业情况,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材料(3)、材料(4)、材料(6)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组织部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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