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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威海市选拔录用选调生(常规)资格复审材料

未知 | 2021-01-0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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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威海市选拔录用选调生(常规)资格复审材料

  一、资格复审

  1、时间:1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按县直职位、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威海市老年大学(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26号)四楼大会议室。

  3、乘车路线:

  (1)从威海站(汽车站)乘K1路(或乘K2路、K3路)公交车到北竹岛站,再转乘18路公交车,到老年大学站下车,步行向东100米再向南150米至市老年大学。

  (2)从威海北站乘K5路公交车到威高广场站,转乘18路公交车,到老年大学站下车,步行向东100米再向南150米至市老年大学。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推荐报名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须提供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7)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8)省外考生还须提供7日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材料(3)(4)(6)(7)(8)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各市组织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威海市老年大学(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26号)四楼大会议室。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的考生,报考县直部门的不参加志愿填报。

  4、程序: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的考生,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组,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导致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最终选调计划;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因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人员,全市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计划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选调计划,按职位需求人数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增加一名报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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