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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青岛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事宜的通告

青岛市教育局 | 2021-01-0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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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青岛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报名并打印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报到地点

  面试时间、报到地点及候考室安排以《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公布为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公布结果

  面试结果于2021年3月3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现参加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排队有序入场离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二)考生应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须自参加考试前14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在参加考试时出示健康码并如实提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经工作人员审查后方可进入场。不如实报告本人健康情况和旅居史导致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及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须提前到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进入现场审核点或考点场时要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可以入场。

  (五)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在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入场,进入面试室试讲时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报到。不按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缺考处置。

  2.面试其它事宜,以《青岛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为准。

  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咨询电话:81703632。

  附件:1.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一般考生,不含实习支教师范生)

  2.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实习支教师范生)

  3.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10106165055206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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