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东省选拔录用选调生岗位安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组办发〔2020〕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经研究,开展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管理使用
(二)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