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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安招警备考资料之惩治侵犯警用标志、制服、警械和证件专有

未知 | 2021-01-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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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公安招警备考资料之惩治侵犯警用标志、制服、警械和证件专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 有和使用。

  违法上述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 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上述处罚使用行政处罚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巧记忆:没收+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5倍以下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试题演练】(单选)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 )统一监制,会 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A.国务院

  B.交通部

  C.国务院财政部

  D.国务院公安部

  【答案】D

  【解析】《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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