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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冠县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1-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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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聊城冠县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其他资格条件

  1、综合类岗位:计划招聘4人,限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影视类专业,或有2年及以上宣传文化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单位证明,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公章)的人员报考;

  2、计算机类岗位:计划招聘2人,限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的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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