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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2-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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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1.报考书记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报考司法警察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

  (2)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1日以后

  出生);

  (3)身高17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掌握擒敌拳、徒手防卫等专项警务技能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内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书记员岗位;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书记员岗位;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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