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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高新区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未知 | 2021-03-0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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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滨州高新区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基层艰苦工作,经常加班加点;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7.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8.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9.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招录岗位要求的相应高等学历教育层次所包含的专业和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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