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受聘期间,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交巡警岗位工资不低于2545元/月、派出所岗位工资不低于2045元/月(以上工资均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审核材料、体能测评及笔试的时候,请报考人员根据安排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保持适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