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鱼台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9 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