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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资格审查内容

未知 | 2021-03-2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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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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