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卫生报考指导

首页 > 医疗招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未知 | 2021-04-20 11:21

收藏

文章页

  2021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4月23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4月23日。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