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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资格审查内容

未知 | 2021-04-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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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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