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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南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事业编制)范围和条件

未知 | 2021-04-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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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济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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