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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济宁市教育局 | 2021-04-3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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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考生朋友:

  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今年教师资格面试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将继续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原面试有关程序要求执行,不使用全国面试测评系统。如您参加此类别面试,届时请按所报专业自备两本全新、版本一致、内容无划痕的教材,面试当天交于考点工作人员,由担任面试的考官现场出题。

  新增的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初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高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将聘请专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要求命题,面试当天由您现场抽签,随后启封相应试题。

  特此提示。

  祝愿朋友您面试顺利,期待您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教育局招考专栏关于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1/4/30/art_59666_2704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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