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选干报考指导

首页 > 公选遴选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

未知 | 2021-05-10 15:06

收藏

文章页

  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

  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聘单位在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要据实提出考察意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被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下同)。

  2、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要向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并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