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报考指导

首页 > 山东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原则和条件

未知 | 2021-05-10 15:52

收藏

文章页

  2021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1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 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有外语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3. 有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录职位明确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参加补录。

文章页

相关内容推荐:

信息汇总——2025山东省考招录专题|职位检索|历年分数线

备考资料——刷题资料 | 网络课程 | 备考图书

辅导课程——山东公务员系列课程 | 在线咨询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