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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临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未知 | 2021-05-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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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聊城临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19、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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