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聊城高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4、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高唐县户籍或居住地在高唐县,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0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1日之间出生),技术辅助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1日出生),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为准;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职辅警、在校学生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5月及以前取得应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含)。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