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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莘县事业单位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5-3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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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聊城莘县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全县县直和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2、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县直经济主管部门或莘亭街道办事处、东鲁街道办事处、燕塔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中选聘。(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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