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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安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6-1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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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泰安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条件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八)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见附件2)。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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