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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6-1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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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聊城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人员)。

  2、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县直经济主管部门或莘亭街道办事处、东鲁街道办事处、燕塔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中选聘。

  (二)选聘单位

  县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高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社会信息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县敬老院服务中心、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服务中心、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机关、县贸促会机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和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4.正式干部身份;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2008年以后未经过公开招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6.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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