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胜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素质,自愿承担班主任工作;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至少提供三项中的两项且证明内容相一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1年5 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