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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中小学预备教师体检注意事项

未知 | 2021-07-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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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中小学预备教师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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