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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济南历下区招聘4050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

济南历下区政府 | 2021-08-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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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济南历下区招聘4050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历下区招聘4050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是我区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6人,分别为东关街道办事处2人、建新街道办事处2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2人、甸柳街道办事处1人、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1人,智远街道办事处2人,姚家街道办事处6人。该招聘以双向选择为原则,择优录用,招满为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12月31日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向辖区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审核考察。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会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

  (4)公示录用。用人单位确定拟招收录用人员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办理完招聘录用手续后,应及时通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标准按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享受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可续签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期限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本公示由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6955623、东关街道办事处86553770、智远街道办事处88825534、解放路街道办事处86962728、甸柳街道办事处81856776、建新街道办事处86568770、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85876768、姚家街道办事处81856803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来源:http://www.lixia.gov.cn/art/2021/8/3/art_36821_4778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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