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安新泰招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条件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