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1德州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1德州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1人)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 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 11:00——8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561186/n30575700/index.html),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8月1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专业限制,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自动合并到不限专业岗位内,应聘人员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计划招聘多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16日—8月20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qhkfq@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8月2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5677186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齐河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将提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561186/n30575700/index.html)及“齐河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应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最终确定的面试、面谈人员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561186/n30575700/index.html)及“齐河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全体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费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