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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8-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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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聊城市市直以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7号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管理八级岗位的,应具有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除特别作出说明的以外,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1年8月17号。

  7.具备公开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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