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4日(含)以后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