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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哪些人不可报考?

未知 | 2021-09-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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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泰安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哪些人不可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新泰市人民医院、新泰市中医医院、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泰市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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