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州市(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我市认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
(十)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十一)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可直接参加报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须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可以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