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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未知 | 2021-09-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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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南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设有“应届毕业生”限制的,考生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1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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