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聊城市茌平教育类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资审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递补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1、《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学历报考,有专科学习经历的需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学位网上打印,网址http://www.cdgdc.edu.cn/)。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前取得;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网页截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前取得;
6、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档案内报到证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7、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9、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派遣到教育部门的报到证,或者大学开设课程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需要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