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政策理论】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人类政治文明新视野(1)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民民主在实践操作层次形成的新形态的一种理论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具体运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主主体、覆盖领域和参与过程三个维度创造出了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新机制与新形态,将人民群众的意志贯彻到了政治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实现方式,提升了人民民主的运行质量,拓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新视野。
一种全覆盖的民主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的范畴,被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其服务。恩格斯指出,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阶级的组织。无论在雅典和罗马的奴隶制国家,还是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抑或是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这种情况。列宁进一步从经济的视角剖析了民主的本质,明确指出生产关系、财产权和所有制是判断民主的性质以及民主所服务对象的根本标准。
全过程人民民主维系了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是实现人民政治的理想政治建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应当覆盖到最广泛的人群,使广大人民都享有最充分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首先体现在人民内部不设置排他性的社会条件,不分财产多寡,不分种族、性别和信仰,保证所有人民都平等地享有民主权利;其次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以凝聚理性共识为指引,广泛地凝聚各政党、各团体、各阶层的意志,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形成人民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最后体现在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超越了只代表部分利益的局部政治,还原了民主政治本应具有的公共性与普遍性,进而引领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