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条件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其他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含)后出生)。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