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政策理论】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2)
健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记者:税务部门在健全税收监管体系、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方面有何措施和成效?
王军:为适应税收监管工作新形势,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举措。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重点跟踪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而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这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的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不断扩大、遵从度不断提高。
第三,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毫不手软。2018年8月至今年9月底,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持续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的3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4.48万户,破获涉案金额十亿元以上的案件325起、百亿元以上的案件39起,配合公安机关对2836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5841名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进来,6部门联手共建了常态化长效性打击“三假”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