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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分

未知 | 2021-11-1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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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分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如:民事合同双方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需要注意的是,平等原则的“平等”并非绝对的平等,而是相对的平等,对特殊人群、特殊交易,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活动中,任何人不应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例如: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的哪一个基本原则?答案是: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要合理确定双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要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如果一味地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负担则是违反了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各方主体要做到“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要诚实、善良,不隐瞒真实情况。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帝王条款”。事业单位考试中,有时原文考查,如: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帝王条款是哪个?有时则会考体现类选择题,如:甲隐瞒真实情况将“凶宅”卖给了想买“吉房”的乙,违反了民法哪个基本原则?答案均是:诚实信用原则。

  (五)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要合法。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如:毒品的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包养合同则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六)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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