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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菏泽经济开发区 | 2021-11-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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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早晨7:30前到菏泽医专附属医院(牡丹区珠江路777号)门诊一楼集合参加体检。参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招聘资格。

  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请参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2寸照片一张。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不得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

  6、怀孕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可暂不进行妇科和胸部X片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孕期结束(2022年11月16日前)可进行检查时再完成体检和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7、体检人员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费用需考生自理。

  三、关于体检结果

  1、需体检复查或体检不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不再电话通知。

  四、其他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附件1: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pdf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6日

  原文标题:菏泽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告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kfq.gov.cn/art/2021/11/16/art_68066_10295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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