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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未知 | 2021-11-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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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特巡岗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专业对口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的应聘资格及条件,详见《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特殊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具体学历以《2021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为准。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6,不合格;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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