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案例分析】准确把握中共百年党史中的三个历史决议(1)
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党内规范性文件体系中已出现三个以“历史决议”命名的文件:第一个是1945年4月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二个是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三个则是日前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个历史决议都彰显着铭记历史、启迪未来的深远战略考量。
历史视域中的历史决议
我们党历来高度注重总结历史经验。1945年,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复兴的重大转折点上;1981年,在改革开放大潮初起、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历史转折时期,我们党先后制定两个历史决议,都对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5年的《历史决议》,从政治、思想、组织和军事各层面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为党的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做好了准备。
1981年的《历史决议》,既重点纠正指导思想上“左”的倾向,也对右的倾向发出了警告,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立于百年华诞的历史坐标,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中国共产党制定了第三个历史决议。它同前两个历史决议一脉相承,又独具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