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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专业需求

未知 | 2022-01-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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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专业需求

  一、选聘对象

  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一年以上〕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大学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学习成绩至少两年在本专业排名前30%。

  二、专业需求

  本科:计算机类、统计学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一级学科):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应用经济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含以上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选聘数量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共60名,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月13日),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截至2022年1月13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研究生、本科生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七)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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