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博高青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条件
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要求: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不限专业;
3.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书写能力,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
4.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要求: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态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体能测试合格;
(三)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要求: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汉字录入技能;
3.擅长调解工作、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律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有近亲属在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干警情形的人员。
注: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