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德州禹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吸毒涉毒行为,有参与或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担当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